(原标题: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25年7月18日在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厦大道68号第7栋4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潘党育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9:15至15:00。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 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4.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5.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1项子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均为合法有效,相关议案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确认,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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